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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存疑时,哪些主体可以申请鉴定

来源:河北凡盛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19 访问量:1701


以下主体可以申请房屋鉴定:

1、房屋所有人

2、房屋使用人

3、房屋代管人

4、房屋安全厉害关系人

5、建设单位

6、房屋施工单位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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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房屋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抗震鉴定、房屋完损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等;
材料检测:钢结构性能与损伤检测、混凝土性能与损伤检测、砌体性能与损伤检测、木材性能与损伤检测等;
改造加固:改造加固设计、改造加固施工、承重结构加固;
监测:基坑监测、结构健康监测、相邻工程周边房屋监测;
试验研究:振动测试、局部荷载试验、BIM建模;
特殊检测:司法鉴定、危房鉴定、灾后评估、外墙空鼓红外检测。
关键词: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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